树人视角SHUREN NEWS

基础设施公募REITs 在国内的发展情况

2023-02-21 10:33:30 777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国内经济存在衰退现象,传统的海外投资对中国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大,各地政府依靠城投负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无法持续,此种情况项下,基础设施公募REITs成为国家盘活存量资产、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的重要手段。

2004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并开发资产证券化品种”。REITs作为资产证券化的一个种类,开始受到各界关注。2020年4月24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国公募REITs正式启航;2021年6月21日,首批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项目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中国公募REITs市场正式形成,截止2022年底,共有25个项目发行上市,涵盖产业园区、高速公路、仓储物流等重点领域。从2004年到2023年,基础设施公募REITs 已经发展近19年,树人律师将围绕基础设施公募REITs在国内的发展情况、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供拟开展公募REITs项目的企业参考。
 

一、国内REITs的发展历程
 

近年来,公募基础设施REITs逐渐在资本市场中崭露头角”。2004年,公募REITs开始早期理论探索、2014年,国内开始“类REITs”的产品实践,2020年,公募REITs时代正式到来。国内REITs的发展历程如下:

二、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发展情况


(一)整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国共有25只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产品,大多数发行方为国企、央企。从已发行产品的底层资产来看,交通基础设施及园区基础设施占比居多。2022年7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保障性租赁住房(试行)》,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范围,因此,使得部分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成功发行上市。


(二)具体领域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投向主要集中于仓储物流、园区基础设施等九大领域。具体如下:

 

 


三、国内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美国作为最早推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国家,也是目前全球最大、最重要、最成熟的市场,市场规模占全球市场总规模的近2/3。美国的REITs首先立法于1960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同年,美国国会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法案》,标志着REITs制度建立的开端。与美国等REITs市场成熟的国家相比,国内基础设施REITs在发展过程中将可能面临一些问题


(一)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受国内税收制度限制

在成熟的REITs市场中通常通过修改税法来保障REITs产品在税收方面的优惠。国内暂无针对REITs产品的税收相关法律文件。从其他国家的REITs市场发展情况来看,税收政策直接影响着REITs产品的收益水平,以及相较其他投资产品的吸引力,而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领域存在大量税费成本。公募REITs若想健康发展,离不开国内对应的税收制度安排。


(二)专业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水平整体不高

在REITs结构中底层资产的运营管理通常由专业项目公司进行运营,而中国市场仍处在初级阶段,专业项目公司、物业公司的运营水平相较发达国家仍有差距,底层资产的运营水平存在不确定性。专业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水平对项目收益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提升项目公司的管理水平在REITs市场上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优质底层资产较为稀缺

REITs的一大重要功能是为产品发起人提供资金退出渠道。在中国市场中,现阶段优质资产仍是稀缺的。对于优质项目持有人而言,将持有项目上市发行REITs的动力并不充足。同时REITs的收益依赖长期运营收益,因此,筛选出优质底层资产也是至关重要的。



公募REITs产品推出以来,获得了产业界和资本界的广泛关注,市场各方高度认可其作为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促进经济双循环发展的重要作用。相较于国外部分国家,中国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起步较晚,但对中国经济的带动作用却日益显著,未来在中国金融领域,基础设施公募REITs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介绍

 

宋明娟律师是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律师,入职以来,负责参与、承办多家单位企业改制、股权激励、并购重组、不良资产等专项业务。其中包括青海省多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项目、青海省第一家化工类企业股权激励项目、青海省首例医美类企业股权激励项目、青海省多家银行金融机构数十项不良资产业务、青海省某上市公司股权收购项目、青海省某政府投资平台主要推进的债务重组业务,在专项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声明:本文观点仅作为交流讨论目的,不可视为树人律师事务所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服务,欢迎与本所联系。

 

 

 

树人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5月,系一家一体化运营管理的律师事务所。目前,树人所已经在西宁、北京、成都等地设有办公室,业务遍及20多个省份,还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荣誉。

 

 

扫码关注我们

 

 

想要了解更多

”基础设施公募REITs“知识

关注【树人律师】公号+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