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企必看——基础设施公募REITs到底是什么?(上)
鉴于上述情况,本所律师结合《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通过三篇文章介绍基础设施REITs项目、基础设施REITs项目申报条件并对已经发行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进行梳理分析,以期能够帮助相关政府单位及重点企业在全面了解基础设施REITs项目的基础上,准确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完成项目申报,使项目最终能够发行上市。今天树人律师将通过介绍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概念、特征及项目范围等内容,帮助企业全面了解基础设施公募REITs。
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概念及特征
01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概念
基础设施公募REITs是依法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募集资金形成基金财产,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持有基础设施项目,由基金管理人等主动管理运营上述基础设施项目,并将产生的绝大部分收益分配给投资者的标准化金融产品。按照规定,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础设施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污染治理、信息网络、产业园区等其他基础设施,但不含住宅和商业地产。
02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特征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二条的规定,基础设施基金是指同时符合下列特征的基金产品:

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政策法规
截至目前,经检索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n.)、国家发改委(https://www.ndrc.gov.cn)及证券交易所等网站,基础设施公募REITs现行主要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如下:

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项目范围
01区域范围
优先支持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长江三角洲等重点区域,支持国家级新区、有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试点。
鼓励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园、特色产业园等开展试点。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试点,主要包括:

酒店、商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结语
树人律师通过上篇内容向企业介绍了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概念、特征及项目范围等内容,中篇我们将继续为企业介绍申报基础设施REITs项目、原始权益人、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等应当符合的条件以及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的申报流程。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