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条矿况 | 树人律师(2020年1月第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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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订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森林法。该法将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森林法自1984年制订以来,分别于1998年4月29日、2009年8月27日进行过两次修订,本次为森林法第三次修订。
律师点评: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是本次修订的最大亮点。
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商品林则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新森林法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制度,完善了林木采伐制度,规定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商品林则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
此外,新森林法中专门增加植树节的规定,明确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新增“森林权属”章节,明确森林权属,加强产权保护。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公益林保护支持力度。在“森林保护”章节,加大对天然林、公益林、珍贵树木、古树名木和林地的保护力度,完善森林火灾科学预防、扑救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针对现实中一些企业、单位采挖移植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比较突出,新森林法明确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
2.《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招拍挂出让的通知》解读
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实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招拍挂出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负责人指出,这一举措,旨在切实解决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出让中不衔接、不便民的问题,适应机构改革后职能重构的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放管服”改革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自然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精简、优化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出让环节和办事流程。
律师点评:在以前,海砂开采需要同时取得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种自然资源的权利(以下简称“两权”),在机构改革前分属国土、海洋两个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前述规定分别组织“招拍挂”出让。
而“两权”需由同一主体享有才能顺利进行海砂开采。因此之前的做法造成了程序的重复、繁琐等系列问题。
实施“两权合一”统一招拍挂的制度,将“两权”纳入同一招拍挂方案,竞得人只需签订一个合同、履行一套程序。这一举措在广东、广西等沿海省份进行了一系列试点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上述改革措施体现了自然资源部坚决贯彻‘放管服’改革的决心,也以具体的改革措施将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化学反应’转化为制度红利。
3.自然资源部:关于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名单的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65号)要求,在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省级推荐基础上,经实地抽查、材料审核,共有556家矿山(不含原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通过遴选。
律师点评:2019年6月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绿色矿山遴选的标准、范围、数量等具体要求。自然资源部经过严格的审查、筛选,最终遴选出556家绿色矿山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布。
绿色矿山的建设和发展,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矿业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本次遴选的556家矿山均为符合遴选标准的企业,名单的公布既是绿色矿山建设的阶段性成果,也为其他企业的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4.新《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为合理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实施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福建省司法厅就《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律师点评:此次,《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办法(修改稿)》)主要遵循四个原则:生态优先原则、简政放权原则、服务企业原则和改革衔接原则。
原《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未分章节结构,共三十二条;《办法(修改稿)》突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
按照业务处室的职责分工,分成规划与储量监管、勘查活动监管、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管、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监管,以及监督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等章节,共计八章四十九条,规章框架更加清晰,条款结构更加合理。
此外,《办法(修改稿)》还新增了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单列专章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以及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创新性规定。
福建省矿业企业应及时关注《办法(修改稿)》的相关内容,按照新规定从事矿山经营和生产建设。
5.油气勘探大丰收 技术创新大突破
2019年中国石油集团持续推进勘探开发,油气增储上产势头良好,全年新增探明油气地质储量达到18.4亿吨,创历史新高。这一储量可以保证一个千万吨级油田稳产10年以上。
中国石油集团先后在鄂尔多斯盆地发现10亿吨级庆城大油田、四川盆地川南页岩气勘探形成万亿立方米大气区、塔里木盆地发现形成博孜—大北两个万亿立方米大气区、准噶尔盆地高探1井在南缘深层勘探取得历史性突破。这些重大勘探成果中的不少项目,都是“金娃娃”级别的大发现,是近年来油气勘探领域少有的丰收年。
中国石油注重创新的价值,向技术要突破,向技术要效益,在一些重大项目上取得突破。比如,塔里木盆地博孜9井突破勘探开发的深度极限,发现一个优质、高产、整装千亿立方米超深层凝析气藏。此次勘探攻克超深超高温超高压钻井技术瓶颈,拓展了对超深储层地质的认识,并实现我国近8000米超深层天然气勘探的重大突破。
律师点评:石油天然气一直是我国重要战略资源,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占有重要地位。2019年,中国石油集团勘探成果丰富,抱得多个“金娃娃”。这些成果,无疑会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与此同时,在勘探开发的过程中,中国石油实现了许多重大技术突破,攻克超高温超高压钻井技术瓶颈,拓展了对超深储层地质的认识。这些会进一步推动我国地质矿产资源勘探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或将带来更多喜人成果。
6.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加大设施农业用地支持力度
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
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
律师点评:本次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对农业用地的监管进行了再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于建设项目占用农业用地情形非常重视,律师提示,为确保所建设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如非农建设项目占用了农业用地的,应积极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获得审批手续后再开展建设工作。
7.明年钢铁行业混改力度有望加大
全联冶金商会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钢铁市场供求实现基本平衡,预计全年产钢9.95亿吨,较2018年增长0.67亿吨,增长7%;生铁产量预计8亿吨,同比增长3.8%;钢材预计全年产量12亿吨,同比增长9.1%。
全联冶金商会常务副秘书长王连忠表示,下一步钢铁行业将进一步充分运用市场和法律的手段推动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增强钢铁企业的市场活力和国际竞争力。
律师点评:2016-2018年,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先行者,钢铁工业仅用3年时间就压减过剩产能1.5亿吨以上,改善了钢铁行业运行环境。
虽然2019年钢铁行业产量增长,但出口量减少,成本上升,行业利润同比下降。后续还需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技术升级等方式增强企业自身竞争力。
8.海关总署:自2020年7月1日起 取消7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
海关总署调整最惠国税率,自2020年1月1日起对859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20年7月1日起,取消7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
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
自2020年1月1日起继续对铬铁等107项商品征收出口关税,适用出口税率或出口暂定税率,征收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律师点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通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继续对铬铁等107项商品征收出口关税,适用出口税率或出口暂定税率,征收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其中铅矿砂及其精矿、锌矿砂及其精矿的出口税率为30%;锡矿砂及其精矿出口税率为50%,2020年暂定税率为20%;钨矿砂及其精矿出口税率为20%;生锑(锑精矿,选矿产品)出口税率为20%。
9.新证券法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新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施行。此次新版证券法从证券发行制度、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大幅度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强化投资者保护、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完善,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新版证券法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全面推行注册制,主要包括精简优化了证券发行的条件、调整了证券发行的程序、强化了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及规定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新版证券法进一步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显著提高证券违法成本,严厉惩治并震慑违法行为。新版证券法设立了投资者保护专章,强化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增加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了先行赔付制度,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内容,特别是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支持投资者集体诉讼,提起代表诉讼。
律师点评:2019年我国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修订或新颁布的比较多,包括证券法、民事诉讼证据相关法律规定、九民纪要等,为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公司应积极关注并学习新修订的相关法律规范,以备公司实际经营使用。
10.紫金矿业完成收购Timok铜金矿 增加公司772万吨铜资源量和161吨伴生金
2019年12月30日,紫金矿业公布,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紫金(欧洲)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欧洲”)与自由港公司(Freeport-McMoRan Inc.)、自由港勘探公司、Global Reservoir Minerals (BVI) Inc.等于2019年11月3日签署《股份购买协议》。
根据协议,紫金欧洲以初始购买价格2.4亿美元和项目投产后延迟支付的款项收购自由港勘探公司持有的CuAu 72%的B类股份,由此获得自由港勘探公司持有的Timok铜金矿下带矿权益和Rakita持有的探矿权权益。
律师点评:紫金矿业收购Timok铜金矿下带矿权益,有利于其国际化项目大型化战略加速推进,铜金资源储量大幅提升,但是这些项目离投产还有较长时间,未来能给该公司的业绩带来多大的帮助还需要时间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