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条矿况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发布;印度提交《2026年矿山与矿产修正案》;国城矿业全资控股大苏计钼矿
树人微评
1474万判赔背后:
矿山生态合规进入法典时代
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首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安康市汉滨区大竹园镇公开宣判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被告某石煤矿因长期违规开采,被判赔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及服务功能损失共计1474万余元。这是法典施行后陕西首例适用法典裁判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对矿业行业具有强烈的信号意义。
一、案件核心事实与裁判逻辑
原告安康市自然资源局起诉请求赔偿总额5321.81万元,其中修复治理费用5016.42万元、服务功能损失263.29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长期违规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损害,其行为违反《生态环境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第二款——"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遂判令被告承担修复责任,赔偿14741247.11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违法起始时间早于法典施行,但破坏行为持续至法典施行之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生态环境侵权行为持续至法典施行后的,适用法典规定。这意味着,历史遗留的生态破坏不会因"行为发生在法典前"而豁免,只要损害状态持续,即受法典约束。
二、三个关键合规变化
第一,行政罚款与生态损害赔偿彻底脱钩。不少矿企存在"交罚款了事"的认知误区。《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主审法官亦明确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不因缴纳行政罚款而免除。行政处罚是公法层面的惩戒,生态损害赔偿是对生态本身受损的私法救济,二者并行不悖、不可抵销。
第二,赔偿范围法定扩容,违法成本实质性抬高。 法典明确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修复治理费用,还涵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调查评估鉴定费、修复效果监测费等。本案1474万元中即包含服务功能损失,林地生态功能丧失的价值被独立计赔。过去"挖了再种、种完就算"的粗放模式,已无法覆盖真实生态成本。
第三,修复义务贯穿矿山全生命周期。 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要求矿业权出让合同即明确矿区生态修复要求,将修复义务前置至矿业权取得阶段;开采阶段须采用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技术工艺;闭坑阶段的生态修复则属于强制性法定义务。"先破坏、后修复"的空间被大幅压缩。
三、给矿企的实务提示
一是全面排查历史遗留生态问题,重点核查实际开采方式与采矿许可证是否一致、废渣堆存是否合规、林草地压占是否履行审批,主动整改以阻断损害状态的持续放大。
二是建立"行政处罚≠责任终结"的风险意识。收到环保处罚后,应同步评估是否触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或诉讼,必要时尽早介入磋商程序,争取以主动履行修复义务换取责任减免。
三是将生态修复嵌入生产方案与预算管理,设立生态修复专项资金,避免在闭坑或追责阶段陷入巨额赔付的被动局面。
矿政动向
国内矿政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发布
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已施行。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加强领导,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监测。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破坏行为,部门须及时处理。禁止干扰监测设施。探矿权人勘查结束后需清理场地、回填封堵、恢复植被、消除安全隐患。采矿权人须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含尾矿库措施),报批并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还修改了生态修复实施验收、损害赔偿机制、地质遗迹保护等内容。
来源:中国矿业网
2.广西颁发首批自治区级矿业权不动产权证
8月3日,广西自然资源厅向4家矿山企业颁发首批自治区级矿业权不动产权证书,涵盖采矿权范围及矿种变更、探矿权续期及转移等业务。这标志着矿业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后,“权证分离”改革在广西落地。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该制度,自2026年7月1日起,矿业权登记统一纳入不动产登记,物权登记与行政许可分离。此次发证明确了企业的用益物权。下一步,自然资源厅将规范流程、标准化并联审查,提升登记效能,助力矿山企业盘活资产,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国外矿政
1.印度提交《2026年矿山与矿产(发展与监管)修正案》
印度联邦政府已向议会提交《2026年矿山与矿产(发展与监管)修正案》,旨在削减各邦对矿权及含矿土地的监管与征税权限,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矿产税收制度。该法案于8月13日获议会两院通过,正待总统签署生效。
根据法案,联邦政府将获授权设定各邦矿产税费征收的条件与上限。新插入的第9D条款规定,各邦不得对矿权或含矿土地征收任何税费,除非符合中央政府规定的条件。该法案仅适用于煤炭、铁矿石等主要矿产,各邦仍保留对49种次要矿产的监管权。法案还设有追溯条款,规定修正案生效前各邦已征收但未上缴的税费将“自始无效”,已征收部分则不予退还。
该法案直接挑战了印度最高法院2024年作出的、确认各邦有权对矿产征税的裁决。联邦政府称此举旨在为矿业提供稳定可预期的财税框架,降低过高税费对投资和生产的抑制。然而,该法案遭到多个矿产资源丰富邦的强烈反对,卡纳塔克邦、喀拉拉邦和特伦甘纳邦已表示将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专家警告,此举可能进一步加剧联邦与各邦的财政紧张关系。
来源:彭博通讯社
2.印尼推进成立矿产和战略商品交易所
印度尼西亚政府计划在2027年1月1日前建立“矿产和战略商品”交易所,以设定本国关键商品参考价。总统普拉博沃在14日预算报告中宣布此项计划,旨在依托丰富自然资源促进经济增长。这是继5月宣布集中管控商品出口后的最新举措。
该交易所预计将涵盖棕榈油、镍和煤炭等印尼主要出口商品。总统府发言人周一表示,政府正敲定实施细节。金融服务局将在9月17日前制定交易规则,包括分阶段过渡安排,总统令将明确上市商品清单。
印尼镍矿企业联合会欢迎该计划,认为这表明政府意识到不应继续做国际价格的被动接受者,交易所可提供更透明的价格参考。但同时强调,成功取决于数据完整性、治理透明度和矿工参与度,而非单纯速度。印尼已有锡等商品交易所,但现有棕榈油交易所贸易有限。
来源:路透社
并购动向
1.国城矿业全资控股大苏计钼矿
8月17日,国城矿业(000688.SZ)重大资产收购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系国城矿业分步收购国城实业100%股权的第二步——此前,国城矿业已于2025年12月以31.68亿元现金收购国城集团持有的国城实业60%股权。本次收购,国城矿业以23.68亿元现金购买中信信托(代表“中信信托·信华57号权益类信托计划”)持有的剩余40%股权。交易完成后,国城实业将成为国城矿业全资子公司。
交易报告书显示,国城实业核心资产为位于内蒙古的大苏计钼矿,备案保有资源储量为矿石量1.237亿吨、钼金属量14.48万吨,平均品位0.117%。目前,国城实业正在办理采矿权变更手续,拟将生产规模扩大至800万吨/年。待本次交易完成及扩产落地后,国城矿业将全资控股一座资源品质和产能规模均位居全国前列的“超级钼矿”。
来源:新浪财经

2.国资委批复!五矿发展281亿元重大重组推进 五矿发展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正式批复(国资产权〔2026〕190号),原则同意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整体重组方案。根据交易方案,五矿发展拟通过55.19亿元置出五矿贸易100%股权,同时作价281.15亿元收购控股股东五矿股份旗下五矿矿业100%股权和鲁中矿业100%股权。针对置入与置出资产间的差价,五矿发展会向五矿股份发行股份外加支付现金补足,同时公司还会面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资配套资金。通过本次资产置换,五矿发展置出全部经营性贸易业务,未来不再开展资源、金属贸易,从根源上消除了和集团海外贸易主体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时将集团优质铁矿矿山资产装入上市公司,推动公司主业转向铁矿采选业务,进一步聚焦资源主业。
来源:上海证券报
3.厦门钨业掌控大湖塘钨矿
8月20日晚间,厦门钨业公告称,拟合计现金出资5.93亿元收购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30.1683%股权,交易完成后将直接持有江西巨通31.5166%股权,并通过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江西巨通的实际控制。江西巨通是超大型钨矿——大湖塘钨矿的开发运营主体,南北区合计钨金属储量超138万吨。此举标志着,厦门钨业时隔11年落定对大湖塘钨矿资源的整合,未来其钨矿原料的自给率将大幅提高。厦门钨业此次收购,恰逢钨价大幅上行的关键窗口。作为钨产业链龙头,厦门钨业向上游整合资源,既能在一体化模式下降低综合成本,享受资源增值红利,也能增强定价话语权。
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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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间,在大家的反馈建议下,条条做了数次改版和升级,也从法律的视角在不断地丰富对于矿业行业的观察。我们发现,对于政策风向、行业龙头动向、国际矿政管理风向等重要信息,是多数矿业企业所重点关注和研究的,这也是如今条条呈现给大家的面貌。真诚的期待大家给我们更多好的反馈和建议,让我们可以和大家一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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