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支招:公司高管如何应对突如其来的被解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在用人单位(以下或简称“公司”)时常是代表公司处理公司与一般员工的劳动争议,而作为职业经理人的高管同时也是劳动者,也会面临被解聘或被辞退风险,而这种风险一旦降临,其所承受的压力和困惑更不亚于一般员工。对此,笔者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制进行梳理,并就高管如何合法有效应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行为提出一些法律建议,以期能够有助于高管与用人单位之间有效平等公平地处理相关争议,实现双方利益的衡平。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后果
律师建议的应对措施
一、要求用人单位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高管可要求公司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并可要求公司以书面方式明确阐述,知晓公司的解除依据后,核对公司的解除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属于法律规定的何种解除情形,做到心中有数。
二、关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履行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知悉并明确公司的解除依据后,或在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须关注公司是否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内部决策文件,尤其是对于高管的解聘,除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外,还需要履行董事会的解聘决策程序,并在适当时机提出要求提供该等决策文件的要求。
三、梳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是否存在用工违法违规情形
在与公司就解除劳动合同事项协商或沟通过程中,应梳理并回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工的情形,如未按时(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未签署)或至今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保等违法违规情形,并留存证据在适当时机提出,作为主张补偿或赔偿的依据。
四、谨慎签署任何书面文件,避免口头承诺或同意任何方案
在不明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并对公司提出的补偿或赔偿方案或其他方案不认可的情形下,避免口头或书面作出任何承诺或同意意见,谨慎签署任何文件。并应对公司提出的方案意见或问题,作出明确的不同意及不认可的表示。
五、继续正常履职,提高证据意识,注意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同时避免给用人单位留下不利于己的证据
在未与公司达成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前,继续正常适当地履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注意收集保存工作及履职的痕迹及证据,避免在此期间给公司留下单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六、理清自我诉求及底线,明了用人单位的决意,明确提出要求和意见
知悉法律规定,了解公司解除依据及程序,收集留存证据,都是为了最大限度保障高管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有效解决问题,因此,在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积极合法有条理地沉着应对处理是解决该事项的必要动作。而理清自我诉求底线,清楚希望达成的结果是决定该事项如何解决的核心,对此,就诉求的理清建议高管除以法律规定为基础外,同时可作以下考虑,如解除依据为“过失性辞退”,且高管对此无异议,高管可要求自行提出离职申请,结清工资办理工作交接,双方和平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无法定解除依据),除高管自愿同意外,有两种权利可以选择使用:
一是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二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上两种权利的选择使用,高管可根据自身情况及职业发展规划等予以确定。
如公司不能同意高管以上合理的诉求和主张,高管可诉诸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高管的权益将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