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典型判例看懂数据产权分置——详解数据持有权与加工使用权边界
关键词:数据产权分置、数据持有权、加工使用权、司法案例、数据采集合规
引言
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创设的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逐步从顶层政策走向司法实践,但长期以来,原始数据持有者与数据加工服务商之间权益边界模糊、数据采集合规标准不清,成为产业高频纠纷痛点。上海二中(2023)沪02民终11028钢铁价格数据案、杭州铁路(2019)浙8601民初1987聚客通群控数据案,通过案件事实为全行业数据合规划定清晰红线与合规空间,笔者拟以分析案例的方式对数据持有权和加工使用权开展探讨。
一、案件基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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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某钢铁公司VS某电子公司(2023沪02民终11028|最高法264号指导案例)
1.案情概要
某钢铁厂通过无门槛百人客户微信群、一对一电话对外发布钢材出厂价,曾与行业数据平台某电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平台有偿采集、公示其产品价格,合作期满解约后,电子公司继续通过公开社群、贸易商、现货市场多渠道采集钢厂公开报价,依托自研“上海标准”八步采价算法,剔除异常数据、加权核算,生成区域性钢材行情数据产品,在官网、APP付费会员体系对外发布标注钢厂名称的市场网价。钢铁公司主张:出厂价系保密商业秘密,平台未经授权私自采价、加工后的网价失真压低品牌报价,侵害自身数据所有权、名称权、商誉、公平竞争权,诉请全平台下架所有涉及其价格数据,一二审法院全部驳回原告诉求。
2.司法观点
上海某法院认为,钢厂作为数据来源者享有数据资源持有权,但案涉价格在开放式社群主动公示、无事前加密与禁传播约定,属于企业公开数据;电子公司从公开渠道合规获源、投入人力算法深度加工形成独立数据产品,依法享有数据加工使用权与数据产品经营权,两项权利并行不悖,钢厂无权以持有权排他禁止合法数据采集与市场化加工使用。法院认为在本案中,某电子公司对出厂价数据的加工和使用,并未剥夺某钢铁公司对于出厂价数据的持有,反而是汇集并释放了出厂价数据的价值。某电子公司的采集、加工、使用行为也并未侵害某钢铁公司对其出厂价的数据权益。
(二)案例二:腾讯VS搜道、聚客通(2019浙8601民初1987|非法爬取败诉)
1.案情概要
聚客通、搜道公司开发群控SCRM软件,借助Xposed框架破解微信底层运行规则,绕过微信技术防护,在用户不知情或仅单个商家授权的前提下,批量抓取微信好友关系、聊天记录、转账数据、朋友圈行为数据,存储至己方服务器,依托抓取的平台原生数据搭建私域运营工具并商业化售卖,通过自动化批量加粉、群发营销、自动点赞等功能异化微信社交生态。腾讯起诉主张被告非法攫取平台海量用户沉淀数据、破坏产品运行秩序,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销毁非法存储数据、连带赔偿260万元并登报消除影响。
2.司法观点
法院认为:微信投入巨额成本沉淀平台整体数据资源,享有整体性数据竞争权益;被告获取手段违法,利用外挂破防抓取,不属于合法数据采集.且被告仅将抓取数据简单存储打包,依托原生微信数据搭建群控 SCRM、批量自动加粉 / 群发营销工具,没有投入自有数据源、独立算法实现数据增值加工,不属于合法行使加工使用权.且其侵占平台积累的数据资源,对平台整体数据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据此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已发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企业成立加工使用权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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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若要成立加工使用权,需要满足一系列特定的要件,这些要件是确保企业在数据加工使用过程中合法合规的重要依据。
(一)要件一:数据源获取合法正当
数据处理者获取原始数据时,必须依托公开合法渠道或合规授权。这意味着不能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数据,禁止采用违规方式攫取数据,如通过黑客攻击、非法交易等途径获取数据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二)要件二:投入实质性加工劳动
具体从三方面判定:一是投入层面,企业需要付出人力、研发成本并形成自有标准化加工体系。这不仅包括投入大量的人力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还需要投入研发成本来开发适合自身业务的加工技术和方法,从而形成一套标准化的加工流程。二是数据形态,要由零散原始信息转变为经过异常剔除、加权测算、分区统计的指数类产品。这要求企业对原始数据进行深度处理,去除其中的异常值,通过合理的加权测算和分区统计等方法,将原始数据转化为更有价值的指数类产品。三是衍生数据具备原生数据没有的全新使用价值。经过加工处理后的衍生数据,应该能够为企业或其他使用者带来新的价值,例如提供更精准的市场预测、更有效的决策支持等。
(三)要件三:使用方式合理,不损害数据来源者核心权益
企业在使用加工后的数据时,要确保使用方式是合理的,不能以任何方式损害数据来源者的核心权益。这包括不能泄露数据来源者的隐私信息,不能利用数据进行不正当的竞争等。
(四)要件四:加工成果合规,数据产品符合行业与监管规范法定内容
企业的加工成果必须符合行业的相关规范和监管部门的法定要求。加工流程、产品标准要契合行业规范与监管文件,数据产品不能编造虚假信息、误导市场。这要求企业在数据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数据产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加工流程、产品标准契合行业规范与监管文件,数据产品不能编造虚假信息、误导市场。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对数据加工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数据产品的质量和合规性,避免因虚假信息或误导市场的行为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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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两份典型判例,让《数据二十条》里的数据分配规则从政策文件变成实际可执行的法律判决标准一方面,数据市场需要打破企业公开数据壁垒,让行业数据流通起来;另一方面,监管层面,有权机关要打击那些用外挂爬虫、恶意抓取平台数据的不正当行为。不管是实体生产企业还是大数据资讯服务商,均需规范自己的数据收集和处理方式,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让数据资源活起来,发挥数据的经济价值,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产业一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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