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旧立新|破产热点速递
01 热点播报
1.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联合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完善经营主体退出制度和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此次主要围绕提升企业退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等方面进行修订。
信息来源: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
2.深圳破产法庭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健全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破产费用保障机制的工作意见
为健全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等破产费用保障机制,依法推进个人破产程序,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报酬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关于健全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破产费用保障机制的工作意见》。
信息来源: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公众号
3.厦门中院“一指引两配套”个人破产审理机制正式发布
个人破产审判的步伐迈得开、行得稳,取决于所立足的根基稳固而夯实,背后蕴藏着厦门中院对《条例》立法精神的深入理解和为《条例》落地施行所作的充分准备。为依法稳妥应对个破案件办理这一全新、复杂的挑战,厦门中院进行了从宏观到微观、从规范到实操的认真“预习”和提前“预判”,精心打造形成一部指引、一批样式、一套系统,即“一指引两配套”的专业化、规范化、便利化个人破产案件审理机制,已正式向社会发布。
信息来源:厦门中院微信公众号
4.福建高院联合证监部门强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协作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联合签署《关于建立福建辖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协作机制的备忘录》,出台11条举措,全面强化联动协作,着力破解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难题,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债权人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辖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
02 典型案例
1.江苏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某动力科技公司破产重整案——破产挽救新质生产力企业 重整赋能重返清洁能源市场
某动力科技公司系江苏省首家拥有废旧动力锂电池再生利用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清洁能源中锂电池的梯次利用与再生利用,曾获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其持有的环评批复、排污许可等资质具有市场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自2022年起,该公司因经营困难出现债务违约,导致诉讼缠身、融资无门,濒临破产。2025年1月23日,溧水法院对该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动力科技公司如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稀缺资质和核心资产将随之灭失,企业财产价值将大幅贬损。据此,法院指导管理人适用“预重整+重整”组合程序挽救企业,通过保留法人主体资格、核心资质及部分关键设备的方式,剥离公司债务,进行市场化公开招募投资人。2025年4月27日,法院裁定对该公司进行重整。经债权人大会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普通债权组95%以上、其他债权组100%高票通过。同年7月3日,裁定批准该重整计划。当前,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部分员工重返工作岗位二次就业,企业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等资质得以保留,并重返清洁能源市场。
本案是人民法院贯彻“绿色破产”理念,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助力新质生产力企业脱困重生的典型案例。本案中,人民法院充分利用“预重整+重整”制度优势,指导管理人通过剥离企业债务,保留环评批复、排污许可等无形资产和关键设备,挽救了企业在动力电池回收领域的核心资源,响应了国家对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使企业继续为辖区新能源汽车及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发挥补链、延链、强链作用,彰显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司法智慧。
信息来源: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
2.杭州法院发布科创企业科创人才破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破产审判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杭州中院精选10件科创企业科创人才破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这批案例涵盖破产重整、清算、和解、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等类型,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从精准运用破产制度工具、提升企业挽救质效,有机结合企业拯救和人才激励、有效盘活科技创新资源要素,创新探索无形资产处置模式、精准识别企业重整价值,完善个人诚信评估机制、帮助科创人才解困松绑等不同维度,彰显杭州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主动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大局,护航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信息来源: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
03 国际资讯
2025年德国企业破产数量创近十一年新高
据德国联邦统计局与德国工商大会数据,2025年前三季度德国地方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申请18,125件,同比增幅近12%,为2014年以来最高水平。其中以员工不足20人的小微企业受冲击最为严重,约占德国全部企业数量的八成以上,主要集中在服务业、零售及传统制造等领域。研究机构测算,本轮破产潮已影响约17万至20万个岗位,部分岗位将因企业关闭而永久消失。
分析认为,近三年德国经济持续停滞或轻微下滑,叠加能源价格高企、俄乌冲突、绿色转型成本上升及对美关税不确定性,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成本转嫁空间有限,是破产增加的主要原因。但也有机构指出,目前破产水平在结构调整背景下仍属“可控范围”,劳动力可在更具竞争力的企业间重新配置。业内预计,2026年德国企业破产数量将继续在高位徘徊,短期内难以明显回落。
信息来源:德国媒体德国之声官网
04 观点践行
石一峰:破产程序中担保权行使的体系化分析
针对破产程序中担保权行使的长期争议,可基于“动态制度平衡理论”构建起破产程序中担保权行使的体系化分析框架。该理论在尊重非破产法规范、确认担保权正当性的同时,以破产法程序性制度利益(包含公平清偿、企业拯救、财产最大化等)为导向,通过中止—恢复—补偿—调整的动态路径,协调担保权行使在不同程序节点的利益冲突。基于此理论,可构建“行使环节—权利形态—程序类型”三维交叉的担保权行使体系化分析框架。其中,在变现程序层面,需明确中止适用范围、恢复启动理由及损失补偿机制;在优先受偿顺位层面,可设计法定与意定两种顺位调整路径,以有限度地优先保障劳动债权、消费型购房者债权、人身侵权债权和环境债权等。该框架兼顾比较法观点与中国本土实践,为破产法理论创新提供了新范式,也为实务操作及立法修订提供了系统化指导。
关键词:动态制度平衡;担保权行使;体系化分析框架;变现程序;优先受偿顺位
信息来源:清华法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