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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旧立新 | 破产热点速递

2023-09-19 14:25:22 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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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播报

 

 

 

 

 

 

 

1.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23年9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包括三类立法项目。其中,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79件。《企业破产法》修改被列入第一类项目中。

信息来源: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上海破产法庭发布《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为促进管理人依法忠实勤勉履职,进一步提高办理破产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职责指引》《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指定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办法(修订)》等规定,在总结已有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适用范围、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流程等方便进行了相关规定。

信息来源:上海破产法庭微信公众号

上海破产法庭 | 《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十、积极为困境企业纾困解难。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充分运用破产智能化办理平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税费减负。充分发挥府院协调机制和管理人作用,依托市场化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探索中小微企业快速清算和快速重整程序。依法支持管理人追收破产财产,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破产工作,完善重整程序共益债融资制度,对维持债务人企业继续生产经营、“保交楼”等产生的新债务及债务性融资认定为共益债务。深化深圳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内跨境破产交流合作,持续释放市场活力。

信息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文)

 

 

4.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破产管理人名册(2023年第一批次)》的公告

 

 

为规范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已完成本次机构管理人和个人管理人名册的调整工作。经过报名、评分、考核、评级、公示、复评等程序,已确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公司)共计258家中介机构纳入破产管理人名册(第一批次),其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49家,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49家,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7家,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17家,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34家,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13家,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18家,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6家,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5家。已确定上述中介机构中的67名个人纳入本次破产管理人名册(第一批次)。现将破产管理人名册(第一批次)予以公布。

信息来源:贵州高院微信公众号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破产管理人名册(2023年第一批次)》的公告

 

 

5.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经营主体提振市场信心十项措施

 

 

八、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功能。对于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危困企业,积极引导优先适用预重整、重整、和解程序,助力企业恢复生机。完善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中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法院管辖债务关系简单、审理难度不大的破产案件。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解决因企业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影响破产程序启动问题。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打造破产案件信息交换、融资、资产交易的云平台,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

信息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省法院发布“十项措施” 全面服务经营主体 助力提振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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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成都中院:精准识别重整价值,灵活程序转换救治危困企业——华宇制药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华宇制药破产清算转重整案的成功,是人民法院精准识别重整价值,充分发挥重整拯救功能,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又一生动实践。该案办理过程中,高新区法院从债务人药品生产资质的稀缺性、市场前景、债务人意愿等多个维度出发,准确识别债务人的重整价值及可行性。进入重整程序后,紧扣程序节点,合理统筹待解事项,从清算转重整再到批准重整计划,仅耗时140余天,成功化解债务5.6亿余元。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充分调动利益攸关方参与积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投资人选定规则,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有益参考,最大化实现各方利益。普通债权的受偿率由清算状态下的2%提高到7%,成功解决110余人就业安置问题,盘活土地资源50余亩,释放生产要素价值近1亿元。

信息来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2022年成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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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践行

 

 

 

 

 

 

 

破产程序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债权

审查研究

 

 

在纷繁复杂的破产债权审查过程中,涉及群体利益的债权往往令管理人和法院感到棘手,再则破产法无法穷尽列举破产债权种类和清偿顺序,这就使得部分涉及群体性利益的破产债权审查工作变得艰难。本文专就涉及业主利益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债权审查问题进行研究,从债权审查认定的难点出发,结合破产债权立法、优先债权性质、债权清偿顺序等方面,综合得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债权审查结论,力求优化债权审查程序,解决债权审查中的疑难问题。

【研究】破产程序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债权审查研究

 

 

 

团队介绍

 
 

树人并购团队主要办理企业重整、清算、破产债权代理等破产相关业务。近年来,本团队承办了青海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案、青海省首例实质合并重整案、青海省首例房地产企业重整案、青海省首例企业清算转和解案等近30起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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