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安全责任不能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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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大家最为关注的当属“矿山安全生产问题”。当前,矿山企业将矿山采矿工程及生产系统(包括提升系统、供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通风系统、供风系统)对外发包情形已司空见惯。在我国虽然允许矿山企业将矿山采矿工程及生产系统对外发包,但矿山企业作为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依法仍需对矿山采矿工程及生产系统的安全负责,并承担责任,以任何形式将安全责任发包给第三人的,均无法规避其自身的第一责任主体。
案例介绍
2019年1月1日,包头xx矿业公司与湖南xx工程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湖南xx工程公司承包包头xx矿业公司矿井三中段、四中段的开拓、掘进、运输提升和采矿工程,约定矿井工人由包头xx矿业公司雇佣,由湖南xx工程公司负责施工、经营、管理、发放工人工资等。同年2月10日,包头xx矿业公司任命朱某为矿长,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任命曾某为安全矿长(兼安全科长),分管安全质量工作。同年3月18日,湖南xx工程有限公司授权朱某为其公司代理人,负责包头xx矿业公司井下采掘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等事宜。
律师认为,上述行为其实是发包方通过一种形式上貌似合法的方式,变相将安全责任发包给了承包方,将井下安全责任转嫁给了承包方。
同年9月7日18时30分左右,李某、高某(系临时受雇于包头xx矿业公司钻工),未填写入井登记,在现场无安全监护人员也未进行排险的情况下,进入四中段(1275m)矿体西北端部采场空区与采场进路交汇处进行凿岩作业,导致上部岩体冒落砸中二人,造成二人受伤。后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xxx应急管理局经调查,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1.被害人李某、高某作为包头xx矿业公司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在现场无安全监护人员,也未进行排险检查的情况下,违规进入井下作业,被上部岩体冒落砸中致其死亡,此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鉴于二被害人在事故中死亡,故不予追究责任。
2.马某作为包头xx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未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外包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漏洞,建议对其行政罚款人民币xx元。
3.曾某作为包头xx矿业公司安全矿长,未能认真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对外包单位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建议对其行政罚款人民币xx元。
4.朱某作为湖南xx工程公司驻包头xx矿业公司项目部经理,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漏洞,建议对其行政罚款人民币xx元。
5.在本起事故中涉嫌犯罪的人员,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x人民法院经审理,对案涉被告人作出如下判决:
1.包头xx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 湖南xx工程公司驻包头xx矿业公司项目部经理朱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3. 包头xx矿业公司安全矿长曾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律师建议
根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单位是外包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需要监督承包单位落实到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如承包合同约定矿业权人放弃矿山管理,不履行安全生产等法定义务,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该约定无效。
矿业权人应当将工程及生产承包单位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对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地下矿山从业人员出入井统计、特种作业人员、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与治理、职业病防护等管理,并对外包工程的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
法律虽然允许矿业权人将矿山采矿工程、生产系统对外发包,但矿业权人不得将依法自身应当承担的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对外发包,即使承包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矿山安全生产责任,该类约定也应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归属无效。
如果矿山在生产、作业中存在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将被认定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责任主体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责任主体既包括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也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包括矿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矿长等)、实际控制人等人员。矿山事故发生后,政府相关部门将对事故原因、损失大小、责任划分等作出调查认定,而后交由人民法院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定罪量刑。
树人律师认为,矿山企业及矿山管理人员作为矿山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人,即使将矿山采矿工程、生产系统对外发包,但自身承担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义务,不能因工程或运营管理对外发包而发生转移,矿山企业仍应最大程度的确保矿山安全生产,这不仅是对矿山安全生产负责,亦是对自身安全负责。
最后律师再次提醒矿山企业,安全责任无法对外发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