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人视角SHUREN NEWS

破旧立新 | 破产热点速递

2024-08-21 11:34:37 376

01热点播报

 

1.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绿色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及管理人工作指引

为积极回应加强破产企业生态环境治理的现实需求,精准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南京中院研究制定《关于强化绿色破产理念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举措(试行)》;牵头与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等六家单位会签《关于坚持绿色破产协力保护生态环境的实施要点》;同步指导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定《管理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引(试行)》(简称《工作指引》),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破产审判规范、府院联动机制、管理人行业指引“三位一体”的绿色破产南京模式。

信息来源: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来了!绿色破产“南京版”!|优化服务效能攻坚行动

 

2.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发布“火凤凰”破产专审工作白皮书(2022.8-2024.7)

2022年8月4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成立“火凤凰”破产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共立案受理破产、强制清算及其衍生诉讼案件189件,审结上述各类案件168件,其中:申请破产立案73件,审结69件;受理破产案件56件,审结49件(含旧存),其中破产清算案件43件、破产和解案件2件、破产重整案件4件。另受理破产衍生诉讼案件60件,审结50件。“火凤凰”破产工作室聚焦“案件审判的裁判者、破产司法服务的联络处、破产审判人才的培育点、破产审判理念的宣传站”四大功能,以“火凤凰”智破平台为依托,建立破产案件办理“快速识别、规范受理、高效推进、全面保障”的一站式服务保障体系,跑出破产审判“加速度”。

信息来源:双流法院微服务微信公众号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火凤凰”破产专审工作白皮书(2022.8-2024.7)

 

3. 安宁市人民法院制定《安宁市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工作指引(试行)》

为有效压缩破产案件审理周期,提升破产审判质效,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充分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安宁法院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的“安宁模式”,创新制定《安宁市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工作指引(试行)》,推动破产案件简案快审再提速。该指引的制定实施,进一步推进安宁法院通过快速审理方式,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降低破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信息来源:安宁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优化营商环境】安宁法院再推新举措 破产案件简案快审再提速!

 

02典型案例

 

南京高淳法院: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技术及相关制品研发、生产、销售的民营企业,因市场原因,高淳法院依据债权人申请,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案件审理中,一是依托府院联动开展专业化处置。法院指导管理人将财产处置工作与危险废物合法化处置有效结合,同时会同安监、环保等多部门开展专业论证,通过鉴定对环保风险和价值进行评估,制定管理及处置方案。二是加强绿色识别畅通资源要素流通。通过设立共益债的方式对公司持有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两项市场稀缺许可进行有效维护,实现了新兴产业有效资质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促进了绿色要素的流通。三是创新处置方式破解财产变现难题。法院指导管理人采用剥离公司《农药生产许可证》等无形资产作为绿色资源,纳入破产财产变现处置,最大化保障财产价值。

该案是法院贯彻绿色破产理念,延续生物医药企业优质资产的典型案例。一方面,在破产财产处置中坚持生态安全和绿色发展理念,构建多元环境治理格局,积极探索科学、高效、可行的财产处置模式,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另一方面,指导管理人通过设立共益债、剥离绿色资源等创新方式,畅通生产要素流通渠道,实现了确保生态安全、债权人权益保护的有机统一。

信息来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8个!南京法院绿色破产典型案例

 

03观点践行

 

谭启平:债务人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制度论纲

受时代背景、立法理念、文化传统、理论供给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立法、司法、执法等层面长期存在偏重债权人利益保障、轻视债务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倾向。这不仅限制甚至损害了债务人的生存发展权,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悖于《民法典》确立的民事主体平等原则,不利于民法典的全面实施,不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利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健全平等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制度,需要系统检视不利于债务人合法权益平等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在立法层面明确平等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与规则体系;强化债权人与债务人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与举措,坚持能动履职,在审判中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强制执行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实现债权的同时兼顾债务人的生存发展权;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公权力无端损害债务人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和运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作用,推动诉源治理,健全诉讼之外的纠纷解决机制,前移下沉解纷资源,推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

谭启平 | 债务人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制度论纲

 

团队介绍

 

树人并购团队主要办理企业重整、清算、破产债权代理等破产相关业务。近年来,本团队承办了青海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案、青海省首例实质合并重整案、青海省首例房地产企业重整案、青海省首例企业清算转和解案等近30起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