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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要闻精选
01 青海省新能源政策
关于印发《青海省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为推进青海林草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国家《林业草原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根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青海省人民政府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坚持“三绿”并举和“四库”联动,统筹保护与利用,筑牢生态屏障。到2030年,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打赢“三北”攻坚战,壮大多元林草产业,提升防灾能力;展望2035年,建成世界级保护地典范,实现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共赢。
《规划》重点部署五大任务:一是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重点建设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国家公园,健全管理体制与权责边界,完善基础设施、科普宣教和补偿机制,并开展体验试点;同时统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分区管控和网格化巡护,协同保护世界遗产、地质公园及国际重要湿地;强化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修复、迁徙通道建设和巡护监管,设立研究中心、创建西宁国家植物园并保护古树;修订湿地保护法规,严控占用,实施修复工程并制定退化修复技术标准,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建管水平;二是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聚焦柴达木、共和盆地及环湖流域,分类治沙、联防联治,融合光伏与科技治沙,巩固“三滩”成效;以自然恢复为主,统筹青藏高原及长江流域生态修复,推进森林抚育、退化草原治理和鼠虫害防控;提升草原森林质量,推进人工种草与近自然经营,增强碳汇,并深化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并轨;建设种质资源青海分库,攻关抗逆良种;借鉴“千万工程”优化城乡绿化,治理飞絮花粉,创新义务植树与文旅融合,全面提升建管水平;三是培育壮大高原特色林草产业。优化林草产业布局,推动沙棘、藏茶等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发展林药、林菌等复合经营及规模化草产业;提升精深加工,开发功能性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打造“净土青海”等公共品牌,完善质量追溯;创新“标准地+林权收储”模式,推广联农带农机制,融合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组建产业联盟,带动农户共享增值收益;四是提升林草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健全防灭火协同联动与立体监测,推进设施和专业化队伍建设;强化有害生物普查防治、区域联防及检疫,严防外来物种;整合感知终端,建设智慧管理平台,融合北斗、遥感与无人机,拓展监测巡护、生态修复等应用,提升林草数智化水平;五是全面深化林草改革。压实林草长责任,强化执法监管与督查考核;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放活经营权,探索林权收储;推进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带动乡村振兴;严守草原红线,落实草畜平衡与补助政策;强化资源管护与用途管制,全流程管理工程项目;加强科研攻关与平台建设,推动成果转化;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康养旅游新业态;完善多元化投入与保险补偿;加强宣传与人才队伍建设。
该《规划》为系统性生态保护修复,持续稳固青海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提升区域生态承载力提出明确指引,为全省新能源、清洁能源产业规模化开发与绿色低碳转型筑牢生态根基,实现生态保护与能源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来源:三江源国家公园|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官网)
https://sjy.qinghai.gov.cn/szfxx/841673564971077.html
律师微评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五五”规划》划定了区域生态保护刚性底线,明确了省内林草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管控、碳汇价值转化等制度要求,对省内新能源项目开发形成了生态层面的合规约束,这也对新能源项目建设公司提出新要求,新能源项目建设需严格契合《规划》中国土空间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植被修复等相关规定,在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林草保护要求。同时,《规划》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碳汇核算机制,也为新能源项目探索生态碳汇合作、践行绿色发展合规路径提供了政策导向,企业需同步把控生态管护、用地审批、生态补偿等环节的合规风险,实现能源开发与高原生态保护协同推进。
02 新能源行业热点
1.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7月)调度视频会顺利召开
2.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对“十五五”时期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作出了系统部署
3.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超越抽水蓄能,跃居第一大调节性资源
1、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7月)调度视频会顺利召开
近日,国家能源局顺利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调度会议。会议通报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24.55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7%,其中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大约19.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与燃煤发电装机基本持平。2026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17亿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73.9%,发电量1.96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41.2%。其中,风电光伏发电量合计1.25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24.6%。会议明确“十五五”开局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落实国家和地方规划政策衔接,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二是全面落实消纳责任权重,坚持大电网消纳为主,多措并举扩大绿电消费;三是加快大基地及海上风电、分布式等项目开发,尽早开工形成实物量,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家能源局官网)
https://www.nea.gov.cn/20260817/3b9aadf9d3e540879aa8e1d15405ff71/c.html
2、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对“十五五”时期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作出了系统部署
《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系统部署了“十五五”时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旨在健全科学完备、高效运行的政策机制,补齐能源利用效率、产业转型动力、治理支撑能力等方面的短板,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注入持久动力。
当前,我国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政策体系虽稳步推进,但仍存在四方面短板:一是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尚不规范,重点领域全链条核算机制有待持续健全;二是绿色能源消费激励体系亟待优化,绿电标准、国际衔接及主体内生动力仍需提升;三是市场机制协同性不足,跨区域消纳壁垒尚未完全打通,绿证与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联动不够紧密;四是统筹保障能力有待增强,政策衔接与多元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针对上述问题,应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一是加强统计核算,全面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定期核算机制,推进基础能源产品碳足迹标准制定,强化数据监测与趋势预判,为精准施策提供坚实支撑。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可再生能源最低比重目标与消纳责任制度,扩大绿证市场,推动核电纳入绿电绿证体系,健全核算认证标准并推进国际对接,充分彰显绿色能源市场价值。三是健全市场机制,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促进清洁能源跨区域优化配置,健全绿证绿电交易机制,将非电利用等低碳项目纳入自愿减排方法学,撬动技术创新与产业转型。四是强化统筹协同,将政策机制纳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完善政企协同与产学研联动机制,加强人才、技术、资金要素保障,推动形成政策引领、市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降碳良好格局。
(来源:国家能源局官网)
https://www.nea.gov.cn/20260710/4acf5873e20149cdbc52c709b16b30ff/c.html
3、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超越抽水蓄能,跃居第一大调节性资源
《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6)》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达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3%,约占全球50%,已超越抽水蓄能成为第一大调节性资源。
政策体系遵循“先顶层设计,后专项政策,梯次推进”思路,从“十四五”初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印发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形成全链条政策闭环。同时,电力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容量电价机制首次在国家层面确立,新型储能正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2025年储能平均利用小时数达1195小时,同比提升超20%,消纳新能源电量超300亿千瓦时,提升利用率约2个百分点。
技术创新方面,锂离子电池持续迭代,压缩空气储能实现商业化运行,液流电池和钠离子电池取得突破。值得关注的是,长时储能被列为“十五五”核心方向,4小时及以上储能装机占比同比提升12.1个百分点,但仍面临初始投资高、专项政策不足、核心装备量产受限等瓶颈。专家建议分类施策,加大技术攻关与专项政策支持,提升资本参与意愿,推动长时储能产业化发展。
(来源:国家能源局官网)
https://www.nea.gov.cn/20260821/f3fa895ecd23480a83547ca29b12f4cc/c.html
【声明】本文由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整理编写,仅供行业交流与专业研究参考。所涉政策文件内容及解读不代表任何官方立场,亦不构成法律意见。相关政策法规请以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如有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树人新能源法律服务团队
树人新能源法律服务团队专注于新能源全产业链法律合规与风险管控,深耕光伏、风电、储能、水电、抽水蓄能、综合能源、新能源电站开发与投融资、电力市场化交易等领域,为新能源项目从前期开发、建设运营到并购重组、退出清算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保障,助力新能源企业合规稳健发展。团队始终以专业化、精细化、一体化服务为核心,服务了诸多新能源行业大型国央企等,在新能源法律服务方面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并深受客户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