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人视角SHUREN NEWS

破旧立新 | 破产热点速递

2024-09-06 17:06:09 155

01热点播报

1.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金融与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3年8月28日,无锡中院召开金融与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全市法院金融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2023年,无锡全市法院以破产审判为依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审结破产案件726件,助推686家“僵尸企业”迅速出清,帮助40家重点企业脱困重生,共化解不良债务913.15亿元,盘活土地房产748.26万平方米,安置职工7800余人。具体而言,无锡全市法院通过创新审判模式和工作机制,彰显破产程序的制度功能,并开展经营异常企业的公益清算,畅通“僵尸企业”退出渠道。此外,无锡全市法院推进类个人破产试点工作,为个人破产立法探索实践经验。

信息来源: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无锡中院召开金融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2.遵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遵义市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促进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遵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全国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有关规定,结合遵义地区管理人破产工作实践,制定本指引。

信息来源:遵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公众号

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

 

 

02典型案例

1.无锡锡山法院:无锡宝骏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

2022年10月19日,无锡锡山法院裁定受理无锡宝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骏公司”)破产清算案。审理过程中,由于宝骏公司名下不动产具备重整价值,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与债权人和潜在投资者沟通,认为企业具有挽救潜力。2023年5月16日,锡山法院裁定对宝骏公司进行重整。基于前期市场调查及不动产特点,管理人在重整程序中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竞拍重整投资人资格,旨在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最终,某公司以4520万元竞得重整投资人资格,较评估价值溢价73%。7月14日,宝骏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获得通过,普通债权人的受偿比例达到58%。目前,新投资人已入驻并恢复生产,企业重焕生机。

以公开竞价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具有高效性和多重优势:首先,管理人拟定的重整投资方案更契合企业现状,降低了投资人尽职调查及招投标成本;其次,通过网络平台竞价吸引更多潜在投资者,有助于提高资产成交价,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促进债务调整方案的通过,最终达成债权人利益保护与企业重整再生的双赢局面。
 

2.无锡惠山法院:许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2022年8月8日债务人许某某向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8月15日法院受理申请并指定管理人。调查发现,许某某因担保他人债务而负债169万余元,其妻子也是担保人,二人名下仅有一套共同住宅及生活用品。鉴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性质,法院决定将许某某妻子一并纳入债务清理程序。在清理过程中,许某某及其妻子积极配合调查,表现为诚信债务人。法院及管理人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制定了可行的偿债计划,并确定了合理的免责考察期。最终,债权人认可了管理人提出的财产处置方案及偿债计划,达成和解,债务清偿率达48.12%。许某某夫妇表示将积极履行清偿计划,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经营。

本案具有以下两点典型意义:首先,将夫妻双方共同纳入债务清理计划,有效处理了共同债务,避免配偶一方因债务豁免而再次陷入债务困境,同时防止债务人通过将财产转移至配偶名下逃避债务。这种做法借鉴了关联企业破产的精神,节省了司法资源,对类个人破产案件具有参考价值。其次,本案成功体现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的宗旨,即“鼓励创新、容忍失败、支持重生”。通过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进行清理,既保障了债务人的权利恢复,也确保了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实现了双方共赢,助力债务人重新成为社会有生产力的成员,增进了社会整体福祉。

发布厅|2023年度无锡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03观点践行

叶玮昱:功能与规范视角下破产可撤销行为的类型化分析

破产可撤销行为的类型是破产撤销权规则的核心。《企业破产法》第31、32条对破产可撤销行为的规定过于简单,不仅遗漏了一些重要的行为类型,而且无法实现破产法与民法之间的规则衔接。从破产撤销权的基本功能出发可以确定破产可撤销行为的一般特征,尤其是“行为客观上损害了全体债权人利益”这一点足以体现破产撤销权与债权人撤销权之间的区别。按照通常的划分标准可以首先将破产可撤销行为区分为无偿行为、无正当原因的给付以及个别清偿,这三类行为具有各自的构成要件及具体情形,但只有在行为同时符合破产可撤销行为的一般特征后才可以被撤销。此外,将故意损害债权人的行为单列为一类破产可撤销行为可以起到规则衔接的作用。

法学|叶玮昱:功能与规范视角下破产可撤销行为的类型化分析

 

团队介绍

树人并购团队主要办理企业重整、清算、破产债权代理等破产相关业务。近年来,本团队承办了青海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案、青海省首例实质合并重整案、青海省首例房地产企业重整案、青海省首例企业清算转和解案等近30起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