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企合规系列丨合规管理体系如何建设?
前言
通过前面几篇文章的分享,大家一定对合规以及合规管理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那么相信大家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合规管理怎么落到实处?合规管理体系如何建设?今天我就结合大量的实践经验,为大家梳理归纳出矿业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十步法:
第1步:搭建治理结构。合规是一项全面系统的管理工程,需要公司各个层级、部门,乃至全体员工的充分参与,因此一个完善的治理结构尤为重要。合规管理治理结构至少应当包括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其中决策层应上升到党委、董事会层面,特别是要注重合规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管理层作为合规管理体系的核心部门,要设立首席合规官统领合规管理部门,执行层包括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需要对各个部门及各岗位的职责予以明确,有条件的可以在各部门设立合规专员。
第2步:成立工作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需要调动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关系,成立工作组有助于工作推进。工作组一般包括公司领导、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首席合规官、各部门负责人、合规专员、专业中介机构,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特别是在建立初期,需要相应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或中介机构参与、助力。
第3步:调查合规现状。合规管理建设虽然是从零开始,但并不是完全的另起炉灶,需要同公司现有管理体系相互协调配合,而不是闭门造车。因此,首先搞清楚公司现有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合规现状,特别还要了解公司行业现状、业务状况,只有充分了解合规现状,才能有针对性地策划和设计合规管理体系。
第4步:制定建设方案。根据调查结果,总结分析公司合规管理现状,结合外部要求、业务要求、行业要求,依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ISO37301,明确合规管理目标,确定合规管理方针,制定合规管理总体规划,安排合规管理详细计划,形成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第5步:梳理合规义务。合规义务是合规管理体系的基础,有了具体的合规义务,才有明确的合规要求。合规义务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梳理:一是,梳理公司现有内部管理制度,分析总结现有制度中对各岗位、各部门的职责要求,以及公司现有管理流程中,对参与人、参与部门、关键环节的要求,形成公司内部合规义务清单。二是,梳理公司需要遵守的外部强制性规范,包括法律法规,国有企业的国资监管规范,矿业企业的矿山安全监管规范等,形成强制性外部合规义务清单。三是,梳理公司对外签订的商业合同,包括采购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贸易合同、转让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设计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补充协议、备忘录等等,总结分析上述商业合同中,公司作出承诺、保证以及确认履行的合同义务,形成自愿性外部合规义务清单。四是,梳理公司所处地区、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的特殊准则,熟悉掌握相关国家、民族、宗教、风俗、宗族等社会性准则,形成社会性外部合规义务清单。
第6步:开展合规培训。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之一是形成合规文化,合规文化具体来说就是,公司将合规管理根植到每个人心中、每件事当中,公司及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中主动合规、时时合规、处处合规。要达到这一目标,合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最有效果的。合规培训应当从合规是什么、合规管理管什么、员工如何参与、员工合规义务、违规的代价和责任等方面开展,让员工从内心深处明白合规管理的重要性,要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意识,要树立合规意识,形成合规习惯。
第7步:评估合规风险。有了明确的合规义务清单,就可以根据清单内容,逐项分析违规的后果,违规后果应从党纪处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商誉损失、经济损失、品牌价值、行业影响、商业道德等方面予以分析评估,并根据对公司的经济损失大小、商誉影响程度以及法律责任严重程度进行风险等级的划分,并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8步:完善合规制度。明确了合规义务、合规风险后,需要通过相对固定的合规管理制度予以控制,合规管理制度是对合规管理各个环节、参与主体、违规责任等方面的公司要求的固化,对全体员工有效。
第9步:编制合规手册。《合规管理手册》是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阶段性成果物,是文件化信息,对公司合规管理的系统性总结,可以说一册在手,合规我有。
第10步:宣贯合规手册。这一步是合规管理执行方面的重中之重,也是为了避免合规管理的"虎头蛇尾"和流于形式。制度体系的建立,最难的是执行,最重要的也是执行,有效地宣贯能够极大的帮助企业真正执行合规手册的要求。以往公司各项制度,就是因为忽视了宣贯的作用,理所当然地认为全体员工能够自行学习理解,还能够自觉遵守,结果导致很多管理只存在于文字之中,没有深入人心,被束之高阁。合规管理体系是一种动态的、主动的管理体系,仅仅只保留在纸面上、电脑里,是无法形成有效的合规管理的,它应该存在于全体员工的脑海和潜意识里,否则合规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小结
总之,矿业企业可以按照上面的十步法,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当然其他企业也可以对号入座,欢迎借鉴。
作者简介
杨文龙律师是树人所矿产资源部主管律师,青海民族大学法律硕士。自从业以来,主要从事公司治理、收购兼并、矿产资源、企业合规等法律服务工作,先后为青海省内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提供常年与专项法律服务。杨文龙律师在执业中始终坚持只管耕耘、不问收获、必有收获,坚持以法律的知识服务人,以法律的智慧帮助人,将本着“专业、敬业、诚信、热忱”精神及态度,服务客户及社会。
*声明:本文观点仅作为交流讨论目的,不可视为树人律师事务所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服务,欢迎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