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公募REITs和普通公募基金的区别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可见,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相对,指的是向不特定主体/投资人公开募集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对募集到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运作,为投资者争取收益),基金托管人托管(直接控制基金财产并按照管理人的指示进行具体基金运作)进行运营投资的基金产品。
基础设施公募REITs全称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是依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基础设施项目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来源、以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载体,向投资者发行的代表基础设施财产或财产权益份额的有价证券。基础设施公募REITs是公募基金的一种,与普通公募基金互为上下位概念,同样需要遵守普通公募REITs的一般性法律规定,包括上文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基础设施公募REITs是依法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募集资金形成基金财产,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持有基础设施项目,由基金管理人等主动管理运营上述基础设施项目,并将产生的绝大部分收益分配给投资者的标准化金融产品。不同于普通公募基金,基础设施公募REITs作为一个新兴金融工具其历史沿革较短。2020年4月,证监会和发改委发布试点通知以及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2020年8月,证监会和发改委发布试点通知以及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2021年1月,交易场所发布配套业务规则,标志着公募REITs市场的正式起航。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国范围内成功发行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仅24支,它是在一定政策环境和历史条件下肩负着使命的金融产品,与普通公募REITs存在许多方面的差异。
一、产品结构不同
一般公募基金为三层交易结构,即投资者认购公募基金,公募基金依靠基金管理人的运营管理将募集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领域。其中,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或其他基金份额,并且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债券基金、FOF基金规定的,为混合基金。
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交易结构则更为复杂,它的结构包含了公募基金和资产支持证券(ABS)相结合的特征,发行人与外部投资者设立公募基金,公募基金认购以基础设施资产为项目标的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再由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通过股权加债权的方式控制持有基础资产的项目公司。这就将整个基础设施公募REITs分为了产品端和资产端两个板块的内容。在产品端,它体现为公募基金、ABS相结合的金融产品,可以在公开市场进行交易,投资人可以通过持有足够的公募基金份额从而实现其在REITs持有人大会上的控制权,进而保证对资产的控制力;在资产端,则是由项目公司、资产服务机构以及最重要的标的资产共同构成的运营管理机构,它专门负责资产的运营管理,保证资产的收益属性。

二、资金投向不同
普通公募基金的投资目标为分散化配置的股票、债券等。普通公募基金按照基金投向的资产类型不同,可以划分为货币性、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货币基金只投资于货币市场;债券型基金是指以国债、金融债、信用债、可转债等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混合型基金是可以投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的一种灵活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其股票仓位要求是不能低于80%。不同投资标的的基金其风险、收益也不尽相同。
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产品以拥有持续、稳定经营现金流的一个或数个基础设施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其资金投向为基础设施资产专项支持计划,再由专项支持计划投向项目公司并间接投向项目资产,资产类型主要包括污废处理;仓储物流;人工智能;智慧交通;收费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能源供应;5g基站等。
三、收益来源不同
普通公募基金的收益多种多样,权益基金,也就是大部分资产投资于股票资产的基金其收益来源的第一位通常是资本利得,即基金通过市场操作买入或卖出后获得的差价收益,其次为股利收入,也叫“分红”;固收基金由于其主要投向为债券、货币等,其收入来源主要为债券的利息收入、资本利得、存单、短期债券的利息收入。
公募REITs项目以基础设施为底层资产,其通过发行基金份额汇集投资者资金,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并将底层资产产生的租金或收费分配给投资者,其产生的收益属性兼具了股债双性。
四、产品定位不同
普通公募基金项目取得良好的业绩表现主要依靠基金管理人的主动投资能力,通过多样化的资产配置,高买低卖的投资手段,对于市场行情的分析把握通过灵活配置资产来实现投资收益。
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盈利能力则取决于底层资产本身以及发行人、管理人在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及投资管理领域的专业优势以及资源积累,通过运营维护基础设施项目,来获取基金价值的不断提升。


赵泽仁律师是华东政法大学学士,树人所西宁金融证券部律师。赵泽仁律师致力于公司金融证券、债券业务等方面的研究。多次参与公司股权收购、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等业务。先后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等提供了常年法律服务。
*声明:本文观点仅作为交流讨论目的,不可视为树人律师事务所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服务,欢迎与本所联系。
树人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5月,系一家一体化运营管理的律师事务所。目前,树人所已经在西宁、北京、成都等地设有办公室,业务遍及20多个省份,还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荣誉。

扫码添加树人官方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