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我所陈岩律师担任会长
2021年1月22日,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隆重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选举和表决办法》和《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理》等议案。选举产生了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和监事,其后召开的理事会和监事会上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监事长等第一届领导班子成员。
在成立大会上,青海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师钟福主任和青海省司法厅律管处杨恒处长共同为协会成立揭牌。会上还举行了赠书仪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韩锐庭长还向协会会员赠送了与破产审判相关的书籍。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韩锐庭长,在成立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青海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有效搭建了我省破产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架设了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政府部门、破产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标志着我省破产管理人行业在队伍管理业务建设等方面进入全新阶段,是破产职业化、法治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对提升我省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我省破产管理人行业的自身发展,推动实现人民法院加快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更好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韩锐庭长对于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提出了重要的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引领全体会员强化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二是立足协会职能作用,加强与人民法院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四是积极探索建立管理人互助资金制度等工作机制;五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管理人执业规范和行业管理制度。同时,青海省高院也将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为协会和管理人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首任会长陈岩代表领导班子表示:青海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契合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的要求,青海省的破产事业也由此翻开了新的篇章。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作为管理人的自治组织,将为管理人提供了沟通、交流与学习的平台,提升管理人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也便于与法院建立沟通联动机制,搭建管理人与法院之间的对话交流平台,更好地推进青海破产管理人工作的开展。协会也将从培训交流、破产基金、实务研讨、政策支持及品牌宣传等几个方面加强工作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