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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徽耀所徽·先锋促发展”——树人所党支部“七一”先进典型宣传专栏

2025-07-03 14:41:29 8

党徽耀所徽·先锋促发展,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挖掘一批“业务硬、党性强、口碑好”的先进典型,党支部特设“七一”先进典型宣传专栏,将党建引领成效转化为业务发展动能,持续为律所高质量发展注入红色动力。

 

七一先进典型

坚守初心践使命 法护和谐劳动关系

——记树人所王乃龙律师

王乃龙律师,中共党员,现任树人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服务中心主办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西宁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西宁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先锋模范作用发挥

 

SHUREN

 

作为党员律师,王乃龙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律师工作特性,坚持律师业务行业化、专业化,专注于研究劳动用工合规,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持续发力,不断给予客户专业性意见。

 

 

在某大型国有企业“企业年金改革”、“劳动合同规范”项目中,所涉及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共万余人,人员基数较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职工和退休人员抵触情绪巨大,解决该类事项往往较为棘手。作为现场代表律师,王乃龙律师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性,为项目推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主要工作包括出具改革法律意见书、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协助起草相关制度和协议、参与专题会议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案、协助处理信访和舆情事件、参与起草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评估报告并协助评估和备案工作。经过有关部门等各方共同努力,两个项目最终得以顺利平稳解决。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并非一句口号,也非易事,在很多情况下“牵一发而动全身”。竞业限制是新能源等高新科技企业劳动用工中常见的人才留用、保护商业秘密的方式。作为高新科技企业,无论员工所处岗位是否能够接触到商业秘密,均应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这一措施限制了劳动者就业权、择业权,严重阻碍人才的合理流动。王乃龙律师及其小组在承办的某新能源公司多名员工违反竞业限制被原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案件中,从竞业限制的本质出发,深刻研读竞业限制相关法律条款,深入了解员工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职责等,确定是否能够接触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从根本上判断员工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问题。经过不断、反复推敲,确定原用人单位存在滥用竞业限制,应当认定员工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最终该观点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所采纳,劳动者不再受竞业限制的约束,充分保障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和择业权。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王乃龙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初心,不断精进业务,深耕劳动法律服务领域,以优质服务理念持续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推动企业客户劳动用工不断合规,用实际行动实现劳资关系和谐、共赢。